一、制定的依據和出臺的背景
為規范本區重大行政決策公眾參與工作,保障公眾的知情權、參與權、表達權和監督權,提升重大行政決策民主化水平,提升政府公信力執行力,增強企業群眾獲得感認同感,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》(國令第711號)、《重大行政決策程序暫行條例》(國令第713號)、《河北省重大行政決策程序暫行辦法》(河北省人民政府令〔2019〕第12號)、《石家莊市重大行政決策程序實施細則》(石依法行政辦〔2020〕1號)和《石家莊市藁城區重大行政決策程序實施細則》(藁政發〔2022〕8號)等有關規定,借鑒正定縣、趙縣等縣市區做法,結合我區實際制定本辦法。
二、主要內容
本辦法共5章24條,主要明確了重大行政決策各階段公眾參與的方式方法。具體包括政策制定、政策審議、政策施行三個階段公眾參與的途徑和形式。
三、目的和意義
公眾參與重大行政決策,是建設法治政府的必然要求,是推進社會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重要舉措。本辦法的制定出臺,是完善我區重大行政決策機制、提高決策質量的重要保障;對于進一步完善我區重大行政決策程序制度體系,健全科學、民主、依法決策機制,規范決策行為,降低決策風險,具有重要意義。